海西州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实施方案2017-10-03 22:29浏览数:335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残工委等11部委《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通知》(残工委发〔2014〕6号)和《关于印发青海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残工委发〔2014〕1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州残疾人事业的基础管理工作,州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全州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调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xml:namespace>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以及省委、州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的总体部署,努力加强海西州残疾人事业的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摸清核准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服务需求,为扎实推进全州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制定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实现残疾人基本状况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全面促进我州残疾人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调查内容 紧紧围绕当前我州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情况开展专项调查,重点了解各类残疾人在生活救助、社会保障、康复服务、辅具服务、接受教育、就业帮扶、托养照料、扶贫开发、住房保障、无障碍改造、权益维护等方面的现有服务状况、托底服务需求等内容。专项调查表由州政府残工委办公室按照全省专项调查样表统一印制。 三、调查对象 专项调查的对象为在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登记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以及在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登记而暂未持证的0-15岁疑似残疾儿童。 四、调查安排 以2015年1月1日零时为调查标准时点,确定被调查残疾人的基本数量、类别等情况。调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做好专项调查的各项基础准备工作,包括核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和排查了解疑似残疾儿童,组建州、市(县、行委)、乡(镇、街道)、村(社区)调查人员队伍和督导组,召开全州专项调查动员会议、开展调查人员培训、落实调查经费及相关保障措施等。 (二)调查阶段(2015年1月至3月):由各市、县、行委政府残工委牵头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以村(社区)为入户调查单位,组成调查组开展入户调查登记并由残疾人本人签字确认(如残疾人本人不能签字确认的,由其监护人或由残疾人选定的直系亲属代为签字确认);以乡(镇、街道)为数据录入单位,集中进行数据复核录入;以市、县、行委为单位,开展初步统计分析工作。州组织开展业务指导检查。 (三)分析阶段(2015年4月至6月):以州、市(县、行委)、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自下而上整理报送专项调查结果,专项调查结果需经残联(残协)主要负责人和本级政府残工委主任分别签字后方可逐级上报。全州专项调查结果最终由州统计局等部门汇总分析后,形成“海西州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报告”,经州政府残工委主任、州残联理事长分别签字确认后,上报州委、州政府和省残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调查工作是建立在科学决策机制、实现残疾人事业规范化动态管理、促进全州残疾人同步小康的基础性工作,是全州残疾人事业“三基”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残工委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专项调查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解决专项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各市、县、行委政府残工委要成立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专项调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搞好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说明讲清开展调查的目的意义,赢得残疾人及其亲友的理解支持,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在申报调查项目时说实话、讲实情,确保专项调查真实准确。 (三)强化调查队伍。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的作用,调动乡(镇、街道)民政干部、残联干部、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残疾人专职委员、村(社区)医生等基层工作力量,统一组织,形成合力,做好专项调查工作。 (四)密切联系群众。要将专项调查与巩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进一步转变作风,密切与残疾人群众的联系,通过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了解残疾人群众所想所思所盼,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残疾人群众身边。 (五)保障调查经费。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调查工作需要,将调查经费列入同级预算予以保障。 六、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了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保证调查工作取得实在效果,成立海西州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李科加 副州长、州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丁凤山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乔桂林 州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州残联理事长 张胜利 州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州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颜成 州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州教育局局长 孙玉库 州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州民政局局长 刘凤莲 州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州财政局副局长 赵庆林 州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刘亚琴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马学成 州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白巧玲 州统计局副局长 邓小红 州残联副理事长 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府残工委办公室(州残联),具体负责专项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州残联副理事长邓小红兼任办公室主任,州统计局副局长白巧玲、州残联办公室主任科员旦正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州残联“联系群众服务基层暨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 专项调查工作在州政府残工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州残联、州统计局牵头会同州经发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州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分析和解决专项调查过程中存在和出现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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