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宣传方案  

2017-10-03 22:29浏览数:328

     

为了做好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宣传工作,根据《青海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专项调查》),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促进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通过广泛深入的社会宣传,使更多的人了解残疾人事业,关心帮助残疾人,为全省专项调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工作原则

   全省专项调查宣传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施。各地要准确把握专项调查的工作节点,掌握好宣传节奏和舆论导向,先内后外,先轻后重;要重视舆情,及时研判,正确应对。

   三、组织实施

   专项调查宣传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由省、市(州)级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级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对本次调查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安排人员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本次调查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要做好本地开展专项调查的影音和图文资料的留存、汇总工作。

   四、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支持和对广大残疾人的关心、帮助; 全省专项调查的目的要求、重要意义、调查内容、调查方式、调查对象及工作流程,增进社会公众和广大残疾人对专项调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重点强调专项调查工作对于扎实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推进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推出一批在专项调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例,充分展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吃苦耐劳、勤勉服务的精神面貌。

   五、宣传形式

   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和网络信息平台的作用,利用专题报道、新闻发布、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做好社会宣传工作。省残联网站开设专项调查信息专栏,市(州)、县(市、区、行委)、乡镇(街道)、村(社区)应充分发挥当地新闻媒体、乡村广播站、村(社区)的布告栏、公告栏、黑板报等多种载体的作用,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和残疾人朋友积极参与本次调查,如实填报调查项目。

   六、阶段性宣传安排

   (一)调查准备阶段(2014年8月至12月):主要做好宣传启动工作,包括成立宣传组、制定宣传方案和宣传口号、宣传专项调查的重要意义、普及专项调查的相关知识、确定重要节点活动方案、配合做好人员动员培训等工作。在核查工作开始时,逐步加强宣传,为入户调查登记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争取社会的理解、支持和被调查对象的配合。

   (二) 入户调查阶段(2015年1月至3月):要组织好对入户调查登记、重大活动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保持良好的宣传势头,要重点宣传报道专项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特别要宣传报道广大残疾人群众积极配合调查、如实填报登记和调查人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等情系调查、忘我工作的的典型事例,顺利完成专项调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