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省长郝鹏对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2017-10-03 22:29浏览数:287

近日,省长郝鹏在省政府残工委《关于开展青海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十分重要,请按照‘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财政、统计等部门要给予支持。”

   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是全国统一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我省已召开省政府残工委专题会议对全省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省政府残工委、省残联、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等11家部门联合印发了《青海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总体安排从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开展全省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调查阶段、分析阶段),调查的对象是全省近15万实名登记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及0-15岁暂未持证的疑似残疾儿童,内容重点是围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开展专项调查。

   郝鹏省长的重要批示,是对我们开展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的极大鼓舞和鞭策。省残联接到批示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传达学习,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一是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制定调研督导、培训、宣传等配套实施方案;二是加大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指导力度,在准备阶段,至少对50个村(社区)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切实落实专项调查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确保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培训市(州)、县(区、市、行委)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师资力量,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五是建立质量控制和验收制度,确保我省残疾人专项调查数据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