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残联2024年中秋、国庆节廉洁过节的通知2024-09-14 15:23浏览数:93次
各科室,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坚决纠治“四风”问题,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州纪委监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规定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厉行勤俭节约 州残联各科室,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作出的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共同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切实养成勤俭节约良好习惯,让勤俭节约精神蔚然成风, 二、严明纪律要求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全省违规吃喝“十严禁”》《深入整治违规吃喝问题的若干措施》等纪律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廉洁过节、文明过节。严禁使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过节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钱物;严禁报销因个人过节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过节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要加强对公车的管理,节日期间应予以封存停驶。 三、强化监督检查 州残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以上禁令顶风违纪问题,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查处本人又追究领导责任;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举报电话:0977-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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